第467章 她长得可俊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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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以为这份秘密会一直藏下去,可没想到,后来从邻村老乡那里听来的几句闲言碎语,彻底打碎了他的念想,也让他陷入了消沉。

  那天,熊建国在田埂上干活,休息的时候,听见几个清溪大队的老乡蹲在不远处聊天。

  一个老乡抽着旱烟,慢悠悠地说:“嘿呦,你们不知道吧,咱们清溪大队那个姓梁的女知青,可真是个‘祸水’哟!”

  另一个老乡赶紧接话:“咋说?我听说她长得可俊了!”

  “俊是俊,可麻烦也多!”

  抽旱烟的老乡吐了个烟圈,压低声音说,“不光村里的年轻后生都围着她转,连公社的干部都三天两头往清溪大队跑,说是视察工作,找知青谈心,可谁不知道啊,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!”

  “可不是嘛!”

  旁边一个老乡凑过来,神秘兮兮地说,“我听大队书记家的婆娘说,有个干部还写了份报告,主动要求驻扎在清溪大队‘体验生活’,说是要跟知青们同吃同住,了解基层情况。嘿嘿,我看啊,八成是盯上那小梁知青了,说不定早就生米煮成熟饭了!”

  “真的假的?那可太可惜了……”

  几个老乡的笑声和议论声,像一把把重锤,狠狠砸在熊建国的心上。

  他的脑袋“嗡”的一声,像炸开了锅,头皮发麻,头发都差点竖起来。

  “祸水”“干部”“驻村”“生米煮成熟饭”,这些字眼像毒蛇一样钻进他的耳朵里,疯狂地啃噬着他的心。

  他站在原地,手里的锄头“啪嗒”掉在地上,连捡都忘了捡,脑子里全是梁艳楠的样子,和那些难听的流言混在一起,让他胸口发闷,喘不过气。

  从那天起,熊建国像变了个人。

  晚上他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睡不着,一闭眼,就会想起老乡们的话,想起梁艳楠,心里又疼又乱。

  白天上工的时候,他魂不守舍的,手里的活干得乱七八糟,队长批评了他好几次,他也没心思听。

  他觉得心里空落落的,像被抽走了魂魄,吃再多饭也没胃口,人也一天天瘦了下去,脸上再也没了往日的笑容。

  有天晚上,他实在太累了,迷迷糊糊地睡着了,却做了个噩梦。

  梦里,他竟然去参加了梁艳楠的婚礼,婚礼现场特别热闹,可他却觉得浑身发冷。

  当他看到新郎官的时候,更是吓得浑身发抖——那个穿着新衣服,得意洋洋地站在梁艳楠身边的人,竟然是他最讨厌的死对头“大高个”!

  “大高个”还故意冲他呲牙咧嘴,发出刺耳的笑声,说:“熊建国,你看看,艳楠最后还是跟了我!”

  熊建国又气又急,一股邪火直冲天灵盖!

  他猛地从床上弹坐起来,黑暗中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,额头上全是冷汗,后背的衣服都湿透了。

  长久以来憋在心里的郁闷、猜疑、嫉妒和绝望,像被洪水冲垮了堤坝,一下子全爆发出来。

  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,猛地扯开嗓子,发出了一声压抑到极致的嘶嚎,那声音像受伤的野兽一样,在寂静的知青宿舍里回荡,充满了无助和痛苦。

  从那以后,熊建国变得更沉默了。

  他不再跟人说话,也不再打听梁艳楠的消息,只是默默地干活,默默地吃饭,默默地待在角落里,像一颗被遗忘的石头,把自己裹进了消沉的壳里,再也不愿出来。

  第二天一早,知青点的院子里就热闹起来。

  有人端着搪瓷盆去压水井打水,有人蹲在墙角刷牙,见了熊建国,要么笑着问“熊哥,昨天听你喊得吓人,病好了没?”,要么打趣他 “咋?夜里梦见野猪追你啦?”。

  可熊建国像是没听见似的,耷拉着脑袋,径直扎进自己的宿舍,“砰”地一声关上了门。

  他把桌上的杂物扒拉到一边,从抽屉里翻出一本崭新的作业本,又摸出半截铅笔——那是他上次公社领的,舍不得用,只在写工分记录时才拿出来。

  摊开作业本,熊建国深吸一口气,心里那股压抑了许久的爱意,像憋了一冬的春芽,终于要破土而出,化作文字,写给梁艳楠。

  可下笔比他想象中难多了。

  刚写了“梁艳楠同志你好”几个字,他就盯着纸上歪歪扭扭的字迹皱起了眉——这字,横不像横,竖不像竖,跟蚯蚓爬似的,连他自己都觉得羞愧。

  “不行不行,太难看了,艳楠看了肯定笑话我。”他嘴里嘀咕着,一把将信纸揉成一团,扔进了脚边的纸篓里。

  好在熊建国从小跟着爷爷听京剧,《梁山伯与祝英台》《白蛇传》里那些文辞优美的唱词,他记了不少。

  “愿为比翼鸟,连理枝”“相思相见知何日,此时此夜难为情”,这些句子在他脑子里打转,灵感倒是源源不断。

  可他这双手,握惯了锄头、柴刀,早就疏远了笔墨,写出的字僵硬又笨拙,再好的句子,配着这字也失了韵味。

  他不服气,又拿出一张纸,一笔一划地写。

  写了撕,撕了写,桌上很快堆起了一层揉皱的纸团,连纸篓都满了。

  太阳从窗户缝里照进来,在地上投下长长的影子,又慢慢移到墙上,熊建国连午饭都忘了吃,一门心思跟笔尖较劲。

  直到把那个崭新的作业本用完,他也没写出一封满意的信。

  可熊建国的执念一旦上来,十头牛都拉不回来。

  他摸了摸枕头芯,从里面翻出几张皱巴巴的纸币——那是他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,一共两块三毛钱。

  揣着钱,他快步往公社的供销社跑,气喘吁吁地买了两大捆条格信纸,还特意多花五分钱,买了一支带橡皮的铅笔。

  回到宿舍,他重新坐回桌前,像是要打一场硬仗。

  这次,他先在废纸上练了好几遍,直到手指发酸,才敢在新信纸上动笔。

  窗外的日影从东墙移到西墙,屋里的光线越来越暗,他就借着窗外的余光继续写;铅笔芯断了,他就用牙齿咬尖了再写。

  两大捆信纸渐渐见了底,当他拿起最后一张纸,看着上面的字迹时,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——在他眼里,那些字挺拔隽秀,行距疏朗,结构匀称,总算配得上他心里酝酿了千百遍的情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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